(1)鋼管的用材和規格要求
1)對鋼管的材質要求
鋼管材質一般使用A3鋼,且符合YB242—63標準,當每批鋼管進場時,應該同時具有生產廠家的檢驗合格證,若對質量不了解或有懷疑時,應將進場鋼管抽樣進行機械性能試驗,相應地符合GB700—79中對3號鋼的要求。當採用鋼制衡架來代替鋼管小橫杆時,其拉杆在-30℃以下條件工作時,要有冷彎試驗的合格證。另外對承重杆件的鋼材,還應具有抗拉強度、伸長率、屈服點和硫、磷含量的合格保證。
2)對鋼管的規格要求
各種杆件均應優先採用外徑48MM,壁厚3.5mm的焊接鋼管,如缺乏此類鋼管時,也可採用同樣規格的無縫鋼管或用外徑50mm~51mm,壁厚3mm~4mm的焊接鋼管或其他鋼管。用於立杆、大橫杆、斜杆的鋼管長度以4m~4.5M為好,這樣長度的鋼管一般在25KG以內,適合人工操作。用於小橫杆的鋼管長度2.1M~2.3m為宜,以便適應腳手架的寬度變化。
(2)扣件用材
扣件一般應採用GB978~67 《可鍛鑄鐵分類及技術條件》的規定,用機械性能不低於KT33—8的可燃鑄鐵製造,而扣件的附件(T形螺栓、螺母、墊圈)所採用的材料應符合GB700—79《普通碳素結構鋼技術條件》中A3(Q235)的規定;螺紋均要符合GB196—81《普通螺紋》的規定;墊圈則要符合 GB96— 76《墊圈》的規定。制做好的扣件不應有裂紋、氣孔,也不宜有疏鬆、砂眼或影響其使用性能的鑄造缺陷,並將影響外觀品質的粘砂、澆冒口殘餘、披縫、毛刺、氧化皮等清除乾淨。扣件與鋼管的貼合面要嚴格整形,保證與鋼管扣緊時接觸良好,扣件夾緊鋼管時,開口處的最小距離要不小於5mm。扣件的活動部位應使其轉動靈活,旋轉扣件的兩旋轉面間隙要小於lmm。
(3)鋼腳手板
材質應符合 A3(Q235)的有關技術規定,用板材壓制時,鋼板厚度不要小於Zmm,表面的鏽跡斑點直徑不大於5mm,並沿其橫截面不能多於三處,有銹蝕脫層者一般不能使用,有裂紋、凹陷嚴重者也不能使用。若用型鋼、鋼筋組合焊接腳手板,焊條要符合國家現行現行《低碳鋼及低合金高強度焊條》規定的要求,且焊條的型號應與本體金屬強度相適應。 |